会员须知
一、本会会员种类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。
二、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本会的业务(行业、学科)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(四)具体条件;
1、个人会员:凡承认本会章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即可申请为个人会员。
(1)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,从事食品科学研究和产品研发的科技人员;
(2)具有相应专业知识,在食品科研生产、教学、检测、物流、监管等机构从事生产、经营、管理等工作,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;
(3)遵守我国法律,在浙从事食品科技工作的外籍友好人士;
(4)长期从事食品科学普及工作,热心支持本学会工作的社会人士。
2、团体会员
凡食品工业企事业、科研、教学等与学会专业有关,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单位均可向我学会申请为团体会员。团体会员中的单位领导和科技人员为本会个人会员,具体名单由
团体会员向我会申报登记。
三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;(个人会员由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,团体会员由单位直接申请)
(二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(六)优惠取得学会有关的学术资料。
五、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遵守学会章程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提供资助和捐赠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七)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和参加学术交流、科普、咨询等活动。
六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的活动,经本会通知提示后一年内仍不交纳会费者
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有严重讳反木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